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,信用卡的纠纷也越来越多。且信用卡欠款本身的特点,例如单笔金额笑、一人多卡、涉及持卡人众多且分部范围广、“欠款总量大,核销难度大”,致使发卡银行处理信用卡欠款纠纷应接不暇。为适应客观需要,目前发卡银行内部一般均设置信用卡中信及分支机构、法务部,以便更好地挽回资金损失。
(一)发卡银行的催收流程
发卡银行的内部催收一般分为以下俩个阶段:
(二)银行内部催收案件的特点
1.法定的债权人身份,天然的催收主体
针对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,发卡银行作为债权人,享有对持卡人信用卡欠款的合法债权,其有权要求持卡人及时偿还信用卡欠款,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合法权利,包括向持卡人进行催款。所以,发卡银行属于天然的催收主体。
2.持卡人主管恶意小,易于催收
在委外催收之前,发卡银行会对信用卡欠款案件进行自行催收。自行催收的信用卡欠款案件,往往是第一手或第二手欠款案件,此时持卡人的主观恶意小,一般因忘记、疏忽、暂时性的还款困难等原因而逾期,经发卡银行与其沟通,一般愿意偿还,易于催款成功。
3.催收人员的催收挂念与外部催收主体不同
就目前的就业环境而言,银行的工资水平、福利待遇水平是令人向往的。对于发卡银行的工作人员而言,完成领导交待的催收任务,是“工作”,不会影响“饭碗”,发卡银行也不会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。对于外部催收主体的催收人员而言,其业绩往往与工资、福利挂钩,残酷的“末位淘汰”让其恐慌;同时,在高奖金的激励下,外部催收员更加想要获得这份“荣誉”。
4.催收周期/时间充裕,可穷尽现有的法定救济途径
鉴于银行的内部催收案件一般时间较长,发卡银行有足够的时间来完场电话、信函、刑事报案、诉讼催收等一系列过程;通过前述手段仍未还款的,只要有相关权威部门的文件,如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等,发卡银行内部即已完成工作,剩下的工作无需发卡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操心。
5.催收成本较高,专业程度较弱
尽管发卡银行成立了专门的内部催收部门,但其花费的成本是较为高昂的,其包括办公成本(银行往往处于城市的繁华路段)、人力成本(银行工作人员的薪资、待遇较高)、培训成本(聘请与银行规格相当的专家、行家进行催收技巧、催收心理以及必要的法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),因此发卡银行的内部催收人员不多。鉴于信用卡欠款案件的特点,大规模、流水式的团队作业比较适合,而发卡银行无法做到;即使发卡银行有心另行成立专门的信用卡催收公司,也因担心“左手倒右手”的诟病、政策的限制而无法光明正大的进行。
综上所述,发卡银行内部催收的最大障碍是,其核心是专业催收能力的缺乏:较为优渥的工作环境无法激发催收人员的斗志和士气,易于催生的案件无法锻炼队伍应对高难度案件的能力,“格式化”的工作流程导向“格式化”的催收结果,可长可短的催收周期无形中拖沓了催收的效率。